受文者:本會102位大會代表。
速別:
密等及解密條件: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9年12月29日
發文字號:台區電信會池字第4843號
附件:出席證、提案書。
開會事由:召開本會11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。
開會時間:110年1月21日(星期四)下午14時30分。
開會地點:大直典華飯店仙侶奇緣廳 【台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3樓,電話(02)85025555】
主 持 人:李理事長 金池。
出 席 者:第十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全體會員代表。
列 席 者:第十一屆顧問、各種委員會主任委員。
蔡名譽理事長 永興、陳創會理事長 景松、第2屆童理事 長 永、第3屆林理事長 保雍、
第4屆吳理事長 金總、第5屆廖理事長 大吉、第6屆童理事長 德寬、
第7屆江理事長 辰雄、第8屆陳理事長 銘宏、第9屆謝理事長 聖言。
說 明:
一、時間分配:
(1)14:00~14:30 報到。
(2)14:31~14:35 開會儀式。
(3)14:36~14:45 主席致詞。
(4)14:46 ~15:20 長官、來賓介紹致詞。
(5)15:21~15:40 頒獎:頒發本會109年度各種委員會績優委員獎狀。
(6)15:41~16:05 報告事項(理事會工作報告、監事會報告)
(7)16:06~16:40 討論提案
(8)16:41~16:50 臨時動議
(9)16:50 散會
(10)17:20 餐敘聯誼
(11)20:30 賦歸
二、提案書、委託書各乙份;倘若有任何提案,請將提案書於110年1月10日前填妥並惠寄(或傳真)回本會,傳真電話(02)2707-3939。
三、出席大會之每位代表,憑出席證領取會議資料及出席費,未出席者視同放棄。
四、會後假同一地點舉行餐敘聯誼。
五、敬請 撥冗準時出席。